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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屆香港電影金像獎評選細則



(甲) 參選資格

二零一四年度參選電影
凡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在香港作首輪公開售票放映,連續七天內不少於五場的香港電影(註一),影片長度六十分鐘或以上,並以三十五毫米菲林放映或數碼放映(註七),均會自動參選「第三十四屆香港電影金像獎」。

獎項

(一) 最佳電影
(二) 最佳導演
(三) 最佳編劇
(四) 最佳男主角
(五) 最佳女主角
(六) 最佳男配角
(七) 最佳女配角
(八) 最佳新演員 (註二)
(九) 最佳攝影
(十) 最佳剪接
(十一) 最佳美術指導
(十二) 最佳服裝造型設計
(十三) 最佳動作設計
(十四) 最佳原創電影音樂 (註三)
(十五) 最佳原創電影歌曲 (註四)
(十六) 最佳音響效果 (註五)
(十七) 最佳視覺效果 (註六)
(十八) 新晉導演獎 (請看丁部)
(十九) 最佳兩岸華語電影 (請看丙部)

注意:所有獎項的參選人及參選最佳電影的出品公司,必須記名於該片的片頭或片尾字幕,並以於香港上映的版本為準。



(乙) 評審方法

第一輪評選
  1. 由「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及「第一輪一百人專業評審團」投票選出所有獎項的提名名單,票份各佔第一輪總積分的百份之五十(50%)。在各獎項中得票最高的首五名可獲進入第二輪評選。

  2. 「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是指符合金像獎選民資格(註八)及已向本會正式登記者。

  3. 「第一輪一百人專業評審團」是由香港電影金像獎評選事務組推薦及邀請的電影業內人士和專業媒體工作者組成 (註九)。

  4. 每個獎項提名以不超過五個為原則,若有兩名候選者分數相同而名列第五位,則可增加至六個提名名額;若有超過兩名候選者分數相同而名列第五位,則提名名額只有四個。

  5. 若有演員在同一部電影中,同時獲提名主角及配角,則按得票較高的項目為其提名獎項。

  6. 如在提名名單內發現有不符合資格的候選者,其提名資格會被取消,空缺由下一位得分最高者補上。

  7. 「第一輪一百人專業評審團」不能以金像獎選民身份在第一輪中投票,亦不可重疊為「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但可於第二輪以屬會會員身份投票。

第二輪評選
  1. 由「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及金像獎十三個屬會會員,聯同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選出得獎者。

  2. 「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是由香港電影金像獎評選事務組推薦及邀請的電影工作者和專業媒體工作者組成 (註九),評審可於第一輪投票時以金像獎選民身份投票,但不能以屬會會員身份於第二輪投票。「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佔第二輪投票積分55%。

  3. 金像獎十三個屬會會員及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可於第二輪中投選其專業獎項(佔積分25%)及其他獎項(佔積分20%),所有會員可以用多於一個會藉投票,但每個獎項只能投選一次,詳情請看下列附表:

  4. 金像獎屬會 專業獎項投票比重 其他獎項投票比重
    香港電影導演會 最佳導演
    新晉導演
    最佳視覺效果
    25%
    25%
    25%
    20%
    20%
    20%
    香港電影編劇家協會 最佳編劇 25% 20%
    香港演藝人協會 最佳男/女主角
    最佳男/女配角
    最佳新演員
    25%
    25%
    25%
    20%
    20%
    20%
    香港專業電影攝影師學會 最佳攝影
    最佳視覺效果
    25%
    25%
    20%
    20%
    香港動作特技演員公會 最佳動作設計 25% 20%
    香港電影美術學會 最佳美術指導
    最佳服裝造型設計
    最佳視覺效果
    25%
    25%
    25%
    20%
    20%
    20%
    香港電影剪輯協會 最佳剪接
    最佳視覺效果
    25%
    25%
    20%
    20%
    香港電影後期專業人員協會 最佳音響效果 25% 20%
    香港電影製作行政人員協會   0% 20%
    香港電影燈光協會   0% 20%
    香港影業協會   0% 20%
    香港戲院商會   0% 20%
    香港電影商協會   0% 20%
    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 最佳原創電影音樂
    最佳原創電影歌曲
    25%
    25%
    20%
    20%
    「最佳電影」及「最佳兩岸華語電影」的投票計算方法:
    由金像獎13個屬會會員及
    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
    會員, 以一人一票方式投票
    最佳電影
    最佳兩岸華語電影
    (總積分45%)
    (總積分45%)


  5. 若有任何第二輪專業評審榮獲提名,包括入圍「最佳電影」及「最佳兩岸華語電影」的出品人(包括聯合出品人等)、監製(包括聯合監製、執行監製等)、發行範疇者,則會由香港電影金像獎董事局另行邀請同界別的電影工作者代替其評審職位。

  6. 每個獎項得分最高的為得獎者,若在同一獎項中有兩名候選者同時得最高分數,該兩名候選者可一起獲得該獎項;若超過兩名候選者同時獲得最高分數,則會由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再在同分的候選者中投票,以選出得獎者。


(丙) 「最佳兩岸華語電影」參選資格

凡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在香港作首輪公開售票放映,連續七天內放映不少於五場的兩岸華語電影(不包括香港電影),影片長度六十分鐘或以上,並以三十五毫米菲林放映或數碼放映(註七),均會自動參選「第三十四屆香港電影金像獎」競逐「最佳兩岸華語電影」獎項。

兩岸華語電影定義

參選電影的語言及出品地區必須符合以下兩項條件:
  1. 該片使用的語言二分之一以上為華語(華人地區所使用之主要語言或方言,但不包括配音),影片若無對白則以原片中的字幕對白是否中文為準則。

  2. 出品公司必須有一間為內地或台灣合法註冊公司,並須以出品身份記名於該片的片頭或片尾字幕中。

評選方法分兩輪進行:

第一輪投票:

由「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及「第一輪一百人專業評審團」投票,每人可投選三部兩岸華語電影,票份各佔第一輪總積分的百份之五十(50%)。得票最高的首五名可獲進入第二輪評選,若有兩名候選者分數相同而名列第五位,則可增加至六個提名名額;若有超過兩名候選者分數相同而名列第五位,則提名名額只有四個。

第二輪投票:

由「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金像獎十三個屬會會員,以及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得獎者;「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佔第二輪投票總積分百份之五十五(55%),其他會員則佔總積分百份之四十五(45%),得票最高者為得獎者。若有兩名候選影片同時得最高分數,則會由「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再投票選出得獎者。


(丁)「新晉導演」獎

參選資格:

  1. 參選人必須是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香港居民,無年齡限制;

  2. 參選人執導之電影須為個人導演作品,並以兩部電影為上限;

  3. 參選電影必須在二零一四年內在香港作首輪公開售票放映的電影,且連續七天內放映不少於五場,片長六十分鐘或以上,並以三十五毫米菲林放映或數碼放映(註七);

  4. 合導電影及曾於香港或海外上映而不符合以上第(三)項之放映條件的電影不可參選,但不會計算在合符資格的兩部電影內;

  5. 參選人從未獲得同類獎項,提名則可以。

評選方法:

第一輪投票:
  • 由導演會會員 + 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只限影評人、電影文化或教育工作者界別),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提名名單;
  • 獎項提名以不超過三個為原則,若有兩名候選者分數相同而名列第三位,則可增加至四個提名名額。
第二輪投票:
  • 「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投票(佔積分55%)、導演會會員投票(佔積分25%),其他金像獎屬會及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會員投票(佔積分20%)。若有兩名候選者同時得最高分數,則會由「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再投票選出得獎者。


(戊) 投票方法

第一輪投票:

由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郵寄投票表格給金像獎選民和「第一輪一百人專業評審團」,投票者須於截票日期前將投票表格寄交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在完成核對簽名工作後,即交由會計師點票。

第二輪投票:
  • 由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郵寄投票表格給「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評審員須於截票日期前,將投票表格直接寄交會計師點票。
  • 由各金像獎屬會及香港作曲及作詞家協會將投票表格郵寄給其會員(物料由金像獎提供),有關會員須於截票日期前將投票表格寄回金像獎秘書處;金像獎秘書處在收集投票表格及進行初步核對後,再交給會計師點票。


(己) 截票日期

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者作廢票論。

第一輪截票日期: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以郵遞方式遞交,以郵戳日期為準)
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晚上六時 (將正本遞交至金像獎秘書處)

第二輪截票日期: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晚上六時
(以郵遞方式遞交,以郵戳日期為準,或將正本遞交至金像獎秘書處)

*在整個評選過程中,如遇任何特殊情況,會由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董事局酌情處理及作最終決定。


《註釋》

所有獎項的參選人及參選最佳電影的出品公司,必須記名於該片的片頭或片尾字幕,並以於香港上映的版本為準。

(註一) 影片必須符合下列其中兩項條件,方合資格為香港電影:
1. 導演(最少一位)須是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香港居民;
2. 出品公司(最少一間)是香港合法註冊公司;
3. 最少有六個工作項目的工作人員須是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的香港居民,每個工作項目只計算一位,依據十五個獎項計算,包括: 監製、編劇、男主角、女主角、男配角、女配角、攝影、 動作設計、美術指導、服裝造型、剪接、原創電影音樂、原創電影歌曲、音響效果及視覺效果。(若「原創電影歌曲」的作曲、填詞及主唱多於一位香港工作人員,亦只會計算其中一位。)

(註二) 最佳新演員參選人,須於參選年度前未曾以主角或配角身份參演任何電影;其參選的電影可多於一部,須屬本屆參選年度的香港電影;最佳新演員候選人能以一部電影同時角逐「最佳男/女主角」或「最佳男/女配角」獎項。如有任何爭議,將交由金像獎董事局作最後決定。

(註三) 最佳原創電影音樂參選人,須專為該部影片全新創作及撰寫的音樂。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有權要求參選人提交音樂清單(music cue sheet)或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的音樂作品通告,以確認原創性。如參選人未能提供資料證明,金像獎保留取消其參選資格的權利。

(註四) 最佳原創電影歌曲參選人,須為該部影片而全新創作及撰寫(包括曲、詞),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有權要求參選人提交音樂清單(music cue sheet)或香港作曲家及作詞家協會的音樂作品通告,以確認原創性。如參選人未能提供資料證明,金像獎保留取消其參選資格的權利。

(註五) 「最佳音響效果」的定義乃就影片中一切發聲的環節及步驟,範圍包括配音/現場收音、音效、配樂、光學部份以及最後混音的結果作一整體評價。參選人必須是直接負責該影片的音響效果,須由出品人、監製或導演根據個人貢獻提供名單,人數不可超過四位。

(註六) 「最佳視覺效果」是就影片中的視覺特技效果作一整體評價,包括於製作時採用的電腦加工合成程序,及現場拍攝(i)爆破(ii)模型及機械特技。參選人必須是直接負責該影片的視覺特技效果,須由出品人、監製或導演根據個人貢獻提供名單,人數不可超過四位。

(註七) 24格或48格漸進式掃描而不小於2048x1080像素的解像度投影,並需符合數碼影院發行電子母帶影像規格 (SMPTE 428-1-2006);如選擇壓縮母帶,必須符合ISO/IEC 15444-1 (JPEG 2000) 規格,視頻及音頻格式必須符合商業數碼影院播放規格。

(註八) 『香港電影金像獎』選民資格: 凡十八歲或以上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分證的香港居民,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資格,即可申請為香港電影金像奬選民:
(一)曾參與香港電影工作的電影從業員(名字出現於片頭或片尾字幕之內),職位包括:電影出品人、監製、製片人、製作總監、行政總監、統籌、策劃、導演、執行導演、第一副導演、製片、執行製片、編劇、演員、配音員、攝影師、助理攝影師、燈光師、剪接師、副剪接師、美術指導及助理、服裝造型設計師及助理、動作指導、副動作指導、音效設計師、收音師、後期製作混錄收音師、電腦效果設計,以及曾為電影配樂、作曲及填詞的音樂工作者。
(二)為下列電影協會的會員,並曾參與香港電影工作(名字出現於片頭或片尾字幕之內):
香港電影導演會、香港電影編劇家協會、香港動作特技演員公會、香港專業電影攝影師學會、香港 演藝人協會、香港電影剪輯協會、香港電影美術學會、香港電影製作行政人員協會、香港電影燈光協會,香港電影後期專業人員協會。與及,由香港電影金像奬協會邀請的電影團體,或由香港專業電影攝影師學會推薦的附屬會員。
(三)於申請為選民時,在過去一年內為香港現職影評人(評論須曾在香港報刊發表)。
(四) 由金像奬邀請的電影文化或教育工作者、電影機構或團體的行政人員;或藝人管理公司的管理層或以上、金像獎屬會的行政人員。
(五)從事電影發行或宣傳工作達三年或以上者或名字出現於片頭或片尾字幕之內。

(註九) 「第一輪一百人專業評審團」及「第二輪五十五人專業評審團」是由評選事務組推薦及邀請,包括監製、策劃、製片、導演、編劇、攝影師、動作指導、美術指導、剪接師、演員、電影音樂工作者、其他專業製作人(包括收音師、燈光師及後期製作人)、影評人(包括電影評論及主持)、電影文化/教育工作者(包括電子傳媒)、電影發行或宣傳工作者。


注意:
*香港電影金像奬協會每年會檢討評選規則及參選資格,並有權隨時作出任何修改,敬請留意此網頁的公布。
*在整個評選過程中,如遇任何特殊情況,會由香港電影金像獎協會董事局酌情處理及作最終決定。
*本規則的中文版與英文版之間如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則以中文版本為準。